電器火災
電器火災起(qi)因系由電火花(hua)、電弧(hu)、電熱輻射烘烤、接觸高溫(wen)、靜電等(deng)引起(qi)。而產生以上現(xian)象的原因則是(shi)短路、過載(zai)、接觸不良、發熱、接地不當、違章用電等(deng)引起(qi)。
電器火災重點防范對象為電熱器具、發熱量大的燈具、電纜井、油開關、各種配電箱柜等。對重點防范對象加以明確的質化、量化的安全規定,如危險性大的場所應禁用電熱器具,禁用老式日光燈鎮流器;距可燃物1.5 米范圍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60瓦的照明燈具;不使用控制刀閘保護方式;配電室、配電箱近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;禁用木質配電盤;無可靠有效保護不得用電;電器線路建造、改造、變更、修理后未做絕緣測試、電流測試、參數整定校核不得合閘或使用;無“三證”產品(pin)、來路不(bu)明、質量低(di)劣電(dian)器材料不(bu)得使用;對于(yu)已經嚴重落后淘(tao)汰、保障(zhang)不(bu)了安全的電(dian)氣設備(bei)設施,要進行大修理或實施技術改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