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掃機(ji)、電(dian)動小火車、電(dian)瓶車、對講機(ji)、傳菜機(ji)等設備(bei)都需要(yao)充(chong)電(dian)。充(chong)電(dian)過程(cheng)中易引發火情,各地運營公司(si)要(yao)嚴格執(zhi)行以下(xia)管控要(yao)求:
1.有充電需求的商戶均應(ying)設(she)置專用充電區域,并設(she)置醒(xing)目的安全標識。
2.不能使用24小時電源線路充電。
3.充電區域(yu)須設(she)置在煙感、噴淋保(bao)護(hu)范(fan)圍內,視頻(pin)監控范(fan)圍內。
4.充電(dian)設備周邊用不燃材料(liao)進(jin)行(xing)防火(huo)分隔,1米內嚴禁堆(dui)放可燃物。
5.組織各(ge)地(di)公司員工和商戶人員開展用電(dian)(含充(chong)電(dian))安全培訓(xun)。
6.僅限營業(ye)期間充電(dian),閉店后嚴禁充電(dian),商(shang)(shang)戶要安排專人管理(li),在充電(dian)區域設立巡檢表,由商(shang)(shang)戶管理(li)人員(yuan)每日(ri)下班(ban)前檢查(cha)充電(dian)設備斷電(dian)情況(kuang)。
7.“三關一鎖”記錄(lu)(lu),記錄(lu)(lu)應包含專(zhuan)用充電(dian)區域,商(shang)戶自設的辦(ban)公(gong)區、隔(ge)間(jia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