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(di)方公司對轄區內由外部單位(wei)開(kai)展(zhan)的施工作業,須(xu)按集團安全管理制度進(jin)行管控。
1.施工手續審批。
工程部負責審核施工單(dan)位各項資質(zhi),下發作業許可證。
2.施工前核查。
地方公司現(xian)場負(fu)責人應核(he)查作業許可(ke)證;檢查施工材料是否合規。
3.作業現場檢查。
對(dui)作業區域內(nei)危險源做好應對(dui)措施;施工人員(yuan)須(xu)按要求(qiu)配備安全(quan)保護器材(cai)。由地方公司現場(chang)負責人檢查。
4.安全培訓交底。
作業前,工程部(bu)組織施工人員進(jin)行安全(quan)培訓及技術交(jiao)底并(bing)形成記錄。
5.施工現場清理。
施工完(wan)成后,作業單位打掃現場(chang),地方公司(si)現場(chang)負責人進行驗收(shou)。